说名人博客行文差错"贻害四方"是"欲加之罪"

2017-09-26 10:50:01         来源:北京晨报|0   

作为一个媒体人,码字之余看到这则新闻不禁汗颜。即便自己从事文字工作数年,但写在网络上的文字依然是无拘无束,离图书差错率万分之一以内的“及格线”还远着呢。

汗颜之余是不解,如果真顺着《咬文嚼字》的这套“网络语文”规则来,那名人们写博客、“织微博”、网络留言、跟帖岂不变成了一件痛苦的事?不仅要字斟句酌、思虑再三,恐怕还要雇请编辑、校对再三打磨,这不仅很滑稽,也丝毫没有网络冲浪的乐趣和快感可言,这样网络恐怕也难称网络。

网络文字不那么契合语文规则,甚至连业界名人的网络语文都不达标,这事不难理解。网络表达的兴盛是这两年的事情,但语文规则由来已久,新兴的网络表达与传统的语文规则难免有摩擦。说到底,却是语文有语文的标准,网络也有网络的章法。

一些优秀的网络文字之所以优秀,绝不在于其行文着字有多精确、引经据典多么贴切,往往在于其能够一气呵成,用最简单的文字传递最质朴的情感、最精华的思辨,不经意间触碰读者心灵最柔软的部位,从而获得最大程度的共鸣。名人如此,普通网民也莫不如此。

诚然,这些坐拥网络名人身份的专家、学者,能够尽量减少行文错误,对青少年网民有积极的示范作用。但要说一些小小的差池就“贻害四方”,也有“欲加之罪”的嫌疑。青少年网友来读这些名人的博客,又不是来做语文练习的,哪能那么轻易就被“贻害”了?再说,语文规则自有其存在的地方,闲来无事刷个微博还要毕恭毕敬地字斟句酌,实在不现实。

能够注意到用字、用词的细微差距,像周国平先生那样严谨、仔细自然是好,但对于网络语文的强调,不应该以扼杀网络文字的活泼、生动,破坏传播规律为代价。

网络作为区别于传统渠道的信息传播平台,以其简便、易行和迅捷为特点,而网络语文也区别于传统语文,更大的自由性和灵活性,使得网络文字在信息传输、感情传播方面更加活泼、生动,从而也更加有效。作为对祖国语言文字有大情怀的业内人士,制定“网络语文”规则,应对网络文字对传统文字的冲击,也应该以承认网络传播的基本规律为前提。

专家说法

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教授刘小平:语言文字处在不断演进中,其中书面语相对口语而言演进是缓慢的,有节制的。现在的网络语言文字如同口语一样,是方生即死的状态。我们可以使用,但不能随意把它引入主流语文,如权威报刊、中小学教材等中,同时也不必拿“主流语文”的标准去要求或评价“网络语言文字”。

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汪立荣:以成规为标准来评价当今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显然不妥。我们先得承认:将错就错也好,向误用、俗化妥协也好,有意错用也好,这些现象都真真切切存在于语言使用中。“语言学研究需要尊重语言事实。”

东莞市网络文化协会副会长孙明明:一些网络语言会对成长阶段的青少年造成误导,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和学习。

作者:郭杨阳